上市VS非上市結構性產品:拆解特點、風險、投資技巧

在瞬息萬變的投資市場中,結構性產品以其獨特的回報設計和風險特性,吸引了眾多香港投資者的關注。無論您是剛踏入金融市場的新手,或是已經有一定經驗的投資者,了解結構性產品的內涵及其潛在風險,都是作出明智投資決策的關鍵。講經 MAN 將從結構性產品的基本定義講起,詳細解讀上市結構性產品與非上市結構性產品的運作模式、監管要求、以及風險,幫助您從容面對這個充滿挑戰與機遇的投資領域。

什麼是結構性產品?

結構性產品是指包含衍生工具的投資產品,其回報、到期金額及/或結算方法均根據一個或多個參考資產(如證券、商品、指數等)的價格、價值或水平變動而決定。此外,產品回報亦可能受到某些事件是否發生的影響。由於其設計上結合了傳統投資工具與衍生工具,因此能夠提供投資者靈活的資產配置及風險管理方案,但同時也伴隨著較複雜的風險結構。

結構性產品一般可分為兩大類型:

  • 上市結構性產品
  • 非上市結構性產品

這兩類產品在發行、交易及監管上均有不同的規定與特點,接下來講經 MAN 將分別介紹。

上市結構性產品

上市結構性產品主要指的是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掛牌交易的產品,如衍生認股證、牛熊證以及界內證等。由於在交易所上市,這類產品受到較嚴格的市場規管,並由香港聯合交易所擔任前線監管角色,相關上市文件和公告可於港交所 / 披露易網站查閱。

1、上市結構性產品的主要特點

  • 公開透明:所有產品發行商均需遵守香港聯交所的規定,資訊披露透明,投資者可以通過公開文件瞭解產品結構與風險。
  • 交易機制健全:聯交所要求每隻產品均委任流通量提供者,確保產品能夠雙向買賣及提供市場流動性。
  • 風險揭示:上市文件中會詳細列出包括發行商失責風險、非抵押產品風險、槓桿風險、到期風險、價格偏離風險、外匯風險及流通量風險等多項風險因素。

2、上市結構性產品的風險概覽

以下是上市結構性產品的主要風險因素與說明:

風險因素詳細描述
發行商失責風險若發行商破產,投資者僅視為無抵押債權人,對其資產無優先索償權,故須特別留意發行商的財力及信用狀況。
非抵押產品風險此類產品無資產擔保,發行商破產可能導致投資者損失全部投資本金。
槓桿風險衍生權證及牛熊證屬槓桿產品,其價格可因掛鈎資產的波動而劇烈變化,價值甚至可能跌至零。
有效期風險結構性產品設有固定到期日,到期後產品即失去所有價值,投資者需根據自身策略選擇合適的有效期。
特殊價格移動風險市場供求等外在因素可能導致產品成交價與理論價產生差異。
外匯風險如掛鈎資產非以港幣計價,則貨幣兌換率波動亦會影響產品價格。
流通量風險若流通量提供者失責或中止職責,投資者可能面臨買賣困難,直至新的流通量提供者上任。

3、買賣衍生權證、牛熊證、界內證的額外風險

上市結構性產品中,不同產品類別還具有其獨特的風險:

  • 衍生權證
    • 時間損耗風險:接近到期日時,產品價值將逐漸降低,不宜作為長線投資。
    • 波幅風險:產品價格隨掛鈎資產波幅上升或下跌,變動幅度較大。
  • 牛熊證
    • 強制收回風險:當掛鈎資產價格達到上市文件中所述的強制收回水平時,牛熊證可能即日取消,投資者只能收回按剩餘價值計算的金額(該金額可能為零)。
    • 融資成本:牛熊證發行價中已包括融資成本,而此成本會隨著產品到期日臨近而逐步減少,若產品被強制收回,投資者將損失整個期間累積的融資成本。
  • 界內證
    • 定價結構風險:界內證的定價依賴掛鈎資產在設定範圍內的價格分佈,定價模型較為複雜,可能難以準確評估價值。
    • 固定最高回報:當掛鈎資產價格處於既定範圍內時,投資者僅能獲得每份界內證最高1港元的回報,意味著潛在收益受限。
    • 交易價格限制:由於回報上限為固定金額,任何超過 1 港元的交易價格均會被取消,亦不會獲聯交所承認。

非上市結構性產品

非上市結構性產品主要面向香港公眾發售,其設計亦融合衍生工具,但與上市產品相比,其交易並不在公開市場上進行,因而流通性較低。此類產品包括股票掛鉤投資等,必須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獲得證監會認可(除非符合豁免條件)。

1、非上市結構性產品的主要特點

  • 法規認可:所有向香港公眾發售的非上市結構性產品,其廣告及銷售文件必須獲得證監會認可。證監會在審核時會根據《非上市結構性投資產品守則》檢視產品資訊披露、結構設計及發行人資質。
  • 產品風險揭示:公開發售文件中會詳細列明投資風險,強調此類產品並非保本,也不屬於受保障存款,投資者需注意最高虧損風險及回報上限。
  • 發行人資格要求:發行非上市結構性產品的公司須在香港成法團,或在證監會接納的其他司法管轄區註冊,並符合資產淨值及信貸評級等條件;若不符合,則必須由合資格保證人提供擔保或按照規定提供抵押。

2、非上市結構性產品的風險概覽

非上市產品因不在公開市場流通,其風險因素亦有所不同。下面整理了非上市結構性產品的主要風險與特點:

風險因素詳細描述
投資本金虧損風險此類產品並非保本,最壞情況下投資者可能損失全部投資本金。
存款保障缺失風險非上市結構性產品不受存款保障計劃保障,發行人違責或破產時,投資者將面臨全數損失的可能。
回報上限風險投資回報通常設有上限(例如最高回報為固定金額),限制了潛在收益。
二手市場流通性風險產品一般沒有公開二手市場,若投資者欲轉售,可能難以找到買家或售出價大幅低於投資額。
對手方風險投資者在購買後須承擔發行人或最終對手方信用狀況不佳的風險,如發行人無力償債,投資者僅能作為無抵押債權人提出索償。
與參考資產不等同風險投資於結構性產品不代表直接投資相關參考資產,其表現僅反映掛鈎資產部分變動情況,需特別留意產品說明。

非上市結構性產品的監管架構與投訴渠道

香港對於公開發售非上市結構性產品採取嚴格的監管措施,其核心在於確保資訊披露充足與中介人操守。具體來說,證監會在審批產品時,會參考《非上市結構性投資產品守則》,要求產品發行商提供產品資料概要(Key Facts Statement,簡稱KFS),並核查發行商及保證人的資質是否達標。

此外,針對中介人,香港證監會亦制定了《持牌人或註冊人操守準則》,要求中介人在推介投資產品前,必須充分認識客戶需求,確保所推介產品適合客戶風險承受能力。對於投資者而言,投資前務必詳細閱讀所有相關上市文件,並在有需要時向專業中介人查詢,以便作出更全面的判斷。

投資結構性產品要注意什麼?

投資前的關鍵考量

  1. 認識產品結構與風險
    投資者應詳細閱讀上市文件及產品資料概要,充分了解產品設計、回報機制及各項風險因素。對於上市結構性產品,特別要注意發行商信用、槓桿效應及流動性問題;而非上市產品則需關注產品是否受存款保障及二手市場流通性等問題。
  2. 評估發行人及保證人資質
    由於發行商破產可能導致投資者面臨無抵押債權人地位,因此評估發行商的資金實力及信用評級十分重要。證券市場中常見的信用評級資料,可作為參考依據。
  3. 產品有效期
    結構性產品均設有到期日,投資者必須根據自身投資策略選擇適合的有效期,避免因產品到期而蒙受無法挽回的損失。
  4. 風險分散與對沖策略
    由於結構性產品涉及多項風險,投資者應考慮透過分散投資或配合其他對沖工具,降低單一產品波動帶來的整體風險。

投資實戰中如何獲得準確資訊?

  • 諮詢專業意見
    在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前,應積極諮詢銀行、證券經紀或專業投資顧問,了解產品背後的具體機制與風險管理策略。
  • 關注市場公告與監管動態
    定期查閱香港聯交所及證監會網站上的公告與最新資訊,掌握市場最新動態,避免因監管變動或市場異常而遭受損失。
  • 建立風險預警機制
    投資者可根據產品特點建立風險預警機制,如設定止蝕點、監控市場波動指標等,及早採取相應的風控措施。

結語

面對日益複雜的金融市場,結構性產品背後蘊含的多重風險不容忽視。無論是上市結構性產品還是非上市結構性產品,投資者都應掌握結構性產品的核心要點,並透過明確的風險識別與監管認知,降低投資風險、實現資產配置的最優化。面對投資市場的不確定性,唯有不斷學習與謹慎判斷,方能在多變的市場中穩健前行。

*文章內容僅作為分享及參考用途,而非專業投資建議。由於個人情況及需求不同,您可以聯係 講經MAN 團隊或咨詢您的理財規劃師,以取得專業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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