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拖欠薪金,徬徨無助,更擔心錯過追討的黃金時間?「有汗出冇糧出」是每位打工仔最不想遇到的噩夢。當僱主未能在工資期屆滿後7天內支付工資,便已構成「欠薪」。面對這種情況,了解勞工處追討欠薪期限至關重要,因為這直接影響你是否能成功追討。本文將為你詳細解析追討欠薪的法定欠薪追溯期,並提供從勞工處申索到法律程序的完整三大步驟教學,助你清晰了解自己的權益,有效追回每一分血汗錢。
目錄大綱
欠薪追溯期的黃金期限:到底有多長?
許多人誤以為追討欠薪的期限非常長,但實際上,不同的追討途徑有著截然不同的時效性。錯過了關鍵期限,可能會令你的追討之路倍添困難。
Q1關鍵概念:何謂「欠薪追溯期」?
「欠薪追溯期」並非一個單一的法定名詞,而是坊間對於「追討欠薪有效期限」的統稱。它涵蓋了從民事索償到刑事檢控的不同時間限制。理解這些不同層面的「期限」,是保障權益的第一步。
Q2一般民事申索的6年期限 vs. 勞資審裁處的時限
根據《時效條例》,一般合約相關的民事申索,其訴訟時效為6年。理論上,你可以在欠薪事件發生後的6年內,透過民事訴訟向僱主追討。然而,這條路徑程序複雜且成本高昂,絕非打工仔的首選。
更實用和快捷的途徑是透過勞資審裁處。雖然勞審處沒有明確規定一個像6年那麼長的追溯期,但法例規定,申索人必須在僱傭合約終止後的一年內提出申索。如果合約尚未終止,則應在產生申索的事件發生後一年內提出。因此,「一年」是一個更具參考價值的期限。
Q3勞工處介入的建議時間:為何越快越好?
勞工處的角色主要是調解。雖然他們沒有設定硬性的申索期限,但他們處理案件的效率和成功率,與你求助的時間點息息相關。時間拖得越久,證據(如工時記錄、溝通證明)可能越難搜集,僱主亦可能出現人事變動甚至倒閉。因此,一旦發生欠薪超過7天,就應該立即向勞工處求助,不要猶豫。
Q4《僱傭條例》下的檢控時限:6個月的關鍵期
這是一個最重要、也最容易被忽略的期限!根據《僱傭條例》,勞工處處長若要就僱主欠薪提出刑事檢控,必須在欠薪罪行發生後的6個月內進行。這意味著,如果你在欠薪發生6個月後才向勞工處求助,勞工處便失去了刑事檢控這個最有力的武器來向僱主施壓。雖然仍可進行民事調解,但追討的成功率和效率可能會大打折扣。
重點提示:
- 刑事檢控黃金期:欠薪發生後的6個月內。
- 勞審處申索期:合約終止後或事件發生後的1年內。
- 最佳行動時間:欠薪發生後的7天後,立即行動。
追討欠薪三大步驟:由勞工處到法庭的完整流程
了解期限後,下一步就是採取實際行動。整個流程可以清晰地分為三個階段:調解、裁決和執行。
步驟一:向勞工處勞資關係科求助(調解階段)
這是追討欠薪的第一步,也是最常見和有效的方法。勞工處會提供免費的調解服務,協助勞資雙方達成和解協議。
- 如何預約及登記申索:你可以親身前往勞資關係科分區辦事處,或透過勞工處網站進行網上預約。登記時,你需要提供個人資料、僱主資料及欠薪詳情。
- 需要準備的文件清單:
- 僱傭合約(如有)
- 身份證明文件
- 糧單、銀行轉賬記錄
- 出勤記錄(如打卡記錄、更表)
- 任何與僱主關於薪金的溝通記錄(如WhatsApp、電郵)
- 調解會議流程及注意事項:勞工處會安排調解主任與你和僱主進行會議。會議上,調解主任會中立地協助雙方溝通,尋求解決方案。若達成協議,雙方會簽署一份具法律效力的《和解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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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欠薪,了解其他勞工權益也同樣重要。例如,在非自願離職的情況下,你可能有權獲得遣散費。你可以參考我們的【強積金對沖2025】供款上下限調整及對沖機制取消安排及計算方法懶人包,了解更多關於遣散費的計算方法。
步驟二:入稟勞資審裁處或小額薪酬索償仲裁處(法律裁決)
如果勞工處的調解失敗,或者僱主不履行和解協議,你就需要將個案升級至司法層面。
調解失敗後的下一步:勞工處會按你的意願,將個案轉介至勞資審裁處或小額薪酬索償仲裁處。這兩個機構的裁決具有法律約束力。
| 項目 | 勞資審裁處 | 小額薪酬索償仲裁處 |
|---|---|---|
| 申索人數 | 沒有上限 | 不多於10位申索人 |
| 每位申索人金額 | 沒有上限 | 不超過 HK$15,000 |
| 特點 | 程序較為正式,處理較複雜的個案 | 程序較為簡單、快捷、非正式 |
| 入稟費用 | 按申索金額而定,費用較高 | 定額費用,較為低廉 |
入稟流程:你需要填寫申索書,清楚列明申索的項目和金額。提交申索書後,審裁處會排期進行聆訊。在聆訊中,雙方都不能委派律師出席,必須親自陳述案情。
步驟三:強制執行裁決
即使你獲得了勝訴的裁決,也不代表能立即收到錢。如果僱主仍然拒絕付款,你便需要採取最後一步:強制執行。
你可以向法庭申請執行判決書(又稱「執行令」),透過執達主任強制執行裁決,常見方式包括:
- 財物扣押令:由執達主任查封並拍賣公司的資產以償還債務。
- 第三者債務人的命令:凍結公司的銀行戶口,將存款直接支付給你。
公司清盤/倒閉了怎麼辦?認識破產欠薪保障基金
如果公司不幸倒閉、清盤或破產,是否就意味著血汗錢付諸東流?這時候,「破產欠薪保障基金」(簡稱「破欠基金」)就能發揮作用。這是一個為無力償債的僱主其下的僱員提供保障的基金。
誰有資格申請「破欠基金」?
要申請破欠基金,必須滿足以下主要條件:
- 僱主已接獲「清盤令」或「破產令」。
- 你已向勞工處登記,並獲轉介申請。
- 你的僱傭合約受《僱傭條例》保障。
- 申請必須在僱傭合約終止後的12個月內提出。
基金的保障範圍
破欠基金以墊支形式支付款項,但設有上限。主要保障項目包括:
- 欠薪:服務期最後4個月的薪金,上限為 HK$36,000。
- 代通知金:最多1個月工資,上限為 HK$22,500。
- 遣散費:法定計算金額的首 HK$50,000,以及餘額的50%。
- 未放年假及法定假日薪酬:上限為 HK$10,500。
申請破欠基金的期限與流程
最關鍵的期限是,你必須在僱傭合約終止後的12個月內提出申請。流程上,你首先仍需到勞工處勞資關係科登記,勞工處會協助你處理相關文件,並在你符合資格時將申請轉介至破產欠薪保障基金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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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自己的勞工權益是每位打工仔的必修課。除了欠薪問題,正確理解病假規定同樣重要。歡迎閱讀【2025勞工法例病假】病假紙、薪酬、全勤怎麼計算?一文教你看清!,全面保障你的職場權益。
常見問題 (FAQ)
Freelancer(自僱人士)被拖數,適用於此流程嗎?
不適用。上述流程是基於《僱傭條例》下的「僱傭關係」。Freelancer通常被視為「自僱人士」或「服務提供者」,與客戶之間是商業合約關係。如果被拖欠服務費,應循民事途徑追討,例如透過小額錢債審裁處(申索金額HK$75,000或以下)處理合約糾紛。
如果沒有書面僱傭合約,還能追討欠薪嗎?
絕對可以。根據香港法例,口頭合約同樣具有法律效力。即使沒有「白紙黑字」,只要你能提供其他證據證明僱傭關係及薪金水平(如糧單、銀行記錄、工作溝通訊息),仍然可以提出申索。事實上,法例規定僱主必須在僱傭開始前告知僱員主要的僱傭條款。
追討欠薪的整個過程大概需要多長時間?
時間不一,取決於案件的複雜程度和對方合作態度。如果勞工處調解成功,可能只需數星期至一、兩個月。若需入稟勞資審裁處,則可能需要三至六個月或更長時間。若涉及公司清盤及申請破欠基金,整個過程可能長達一年以上。
如果我主動辭職,還可以追討之前的欠薪嗎?
可以。無論你是主動辭職還是被解僱,僱主都有法律責任支付你應得的所有薪金,包括在職期間被拖欠的工資。離職並不會影響你追討過去欠薪的權利。你仍可按照上述步驟,在法定時限內提出申索。
總結
面對欠薪問題,保持冷靜並迅速行動是成功追討的關鍵。請緊記幾個核心時間點:欠薪7天後立即求助、把握6個月的刑事檢控黃金期、以及留意1年內的勞審處申索期限。本文介紹的三大步驟——勞工處調解、法庭裁決、強制執行,為你提供了清晰的行動路線圖。即使公司不幸倒閉,破欠基金也能提供最後的保障。保障自己的勞工權益,是每個打工仔的必修課,切勿因拖延而讓自己的血汗錢白白流失。
*本文內容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僅供參考,不構成任何專業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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