遣散費計算方法2026終極指南:MPF取消對沖、長期服務金分別全攻略

最近公司架構調整,擔心自己會成為被裁員的一員?一旦收到「大信封」,最切身的問題莫過於能獲得多少補償。想準確計算遣散費,避免「計錯數」?這篇指南將為你提供最詳盡的遣散費計算方法,一步步拆解計算公式,釐清遣散費與「長期服務金」的資格差異,並深入剖析自2025年5月1日實施的「取消強積金對沖」新制,如何影響你最終到手的金額。掌握這些關鍵資訊,才能在勞資變動中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

遣散費 vs. 長期服務金:我符合哪種資格?

在計算金額之前,首先要弄清楚你符合領取「遣散費」還是「長期服務金」的資格。雖然兩者的計算方法相似,但觸發條件截然不同,而且最關鍵的是,兩者不能同時兼得。僱主只需支付其中一項。

❓ 情境模擬

假設你在公司工作了6年,因為公司縮減人手而被解僱,你應該領取的是遣散費。但如果你是自己辭職,即使同樣工作了6年,則不符合領取長期服務金的資格。

領取遣散費的4大條件

遣散費是僱主因裁員等原因解僱僱員時須支付的補償。你必須符合以下所有條件,才有資格領取:

領取長期服務金的條件

長期服務金則適用於非因裁員或犯嚴重過失而被解僱的長期僱員,或在特定情況下主動離職的僱員。條件包括:

  • 連續性合約: 同樣需按連續性合約受僱。
  • 服務年期: 連續服務滿 5年 或以上。
  • 離職情況:
    • 非因嚴重過失或裁員而被解僱。
    • 有醫生證明永久不適合擔任現有工作而主動辭職。
    • 年滿65歲或以上因年老而主動辭職。
    • 在職期間死亡(由遺產代理人領取)。

關鍵重點:兩者不能同時兼得

根據香港勞工法例,一名僱員在同一受僱期內,只能獲得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其中一項。例如,一名服務滿5年的僱員因公司裁員而被解僱,他只能領取遣散費,而不能同時申領長期服務金。

遣散費的核心計算公式是怎樣的?

掌握了資格後,就可以進入核心的計算部分。計算方法會因你的薪金制度(月薪、日薪或件薪)而有所不同,但都設有「工資」和「總額」的上限。

核心要點:

  • 工資計算基數上限: 無論你的實際薪金是多少,用於計算遣散費的工資基數,其上限為每月 HK$22,500 的三分之二,即 HK$15,000
  • 總額上限: 遣散費/長期服務金的最高總額為 HK$390,000

月薪僱員的計算方法

對於絕大部分的「打工仔」來說,月薪制的計算最為直接。公式如下:

(最後一個月工資 x 2/3) x 服務年資

  • 例子: A先生月薪為HK$30,000,服務了10年。由於他的月薪超過HK$22,500的上限,計算時只能用HK$22,500。
    • 計算方式:(HK$22,500 x 2/3) x 10 = HK$150,000

日薪/件薪僱員的計算方法

如果你的薪金是按日或按件計算,公式會稍微複雜一些:

(僱員在最後30個正常工作日內,自行選取其中18天的工資總額) x 服務年資

  • 重點: 這裏的「工資」是指18天的總和,同樣需要遵守每月HK$22,500的上限規定。

重要參數解說

參數 詳細解釋
可計算的服務年資 不足一年的服務期按比例計算。例如,服務了5年零7個月,年資即為 5 + (7/12) 年。
「工資」的定義 不單指底薪,還包括佣金、津貼、獎金等。但不包括超時工作薪酬、酌情花紅、年終酬金等。
強積金對沖 這是最複雜亦是近年最重要的變革。僱主支付的遣散費/長期服務金,可以用其在僱員強積金戶口中的供款(僱主部分)來抵銷。但這項安排已迎來重大改變。

關鍵變革:取消強積金(MPF)對沖是什麼?

過去幾十年,強積金對沖機制一直備受爭議。簡單來說,它允許僱主「掏空」你強積金戶口中由他們供款的部分,來支付本應由他們承擔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直接削弱了打工仔的退休儲備。為了堵塞這個漏洞,政府終於落實取消「對沖」安排。

過去的「對沖」安排是如何運作的?

想像一下,你的強積金戶口是一個存錢罐,裏面有兩部分的錢:一部分是你自己存的(僱員供款),另一部分是老闆幫你存的(僱主供款)。在舊制度下,當老闆需要支付遣散費給你時,他可以打破這個存錢罐,拿走他幫你存的那部分錢去支付遣散費。結果就是,你的退休儲備無形中減少了。

新舊制分水嶺:「轉制日」(2025年5月1日)

取消對沖並非一刀切。政府設立了一個關鍵日期——2025年5月1日,稱為「轉制日」。這個日子將你的僱傭合約「斬」開兩段,分別採用新舊兩種計算方法。

  • 「轉制日」前: 這段時期的服務年資所產生的遣散費/長期服務金,僱主仍然可以用強積金的僱主供款部分進行對沖。
  • 「轉制日」後: 這段時期的服務年資所產生的遣散費/長期服務金,僱主完全不可以再用強積金對沖,必須用公司自己的錢支付。

不同時期入職,遣散費計算大不同

由於「轉制日」的存在,你的入職日期將直接決定遣散費的計算方式。讓我們透過不同情境來理解。

情況一:「轉制日」之後才入職的僱員

這是最簡單的情況。如果你是在2025年5月1日或之後才加入公司,你的所有服務年資都在新制度下。將來若被裁員,僱主支付的任何遣散費都不能進行MPF對沖。你收到的遣散費是全額的,而強積金戶口內的僱主供款部分也分毫無損。

情況二:「轉制日」之前已入職的僱員(跨越新舊制)

這類僱員的計算最為複雜,需要將遣散費分兩部分計算:

  1. 第一部分(轉制日前): 計算出在2025年5月1日前的服務年資所對應的遣散費。這部分金額,僱主可以用其強積金供款的累算權益來對沖。
  2. 第二部分(轉制日後): 計算出由2025年5月1日起至離職日為止的服務年資所對應的遣散費。這部分金額,僱主不可以對沖,必須全額支付。

實際案例試算:用一個例子完整呈現新舊制下的計算差異

假設陳先生於2018年5月1日入職,月薪為HK$30,000(計算時以上限HK$22,500計),並於2028年4月30日因公司裁員而被解僱。他總共服務了10年。

至離職日,其強積金戶口內,僱主供款部分的累算權益總值為 HK$100,000。

計算項目 計算詳情 金額
總遣散費金額 (HK$22,500 x 2/3) x 10年 HK$150,000
第一部分 (轉制日前) 服務年資:2018/5/1 至 2025/4/30,共7年。
遣散費:(HK$22,500 x 2/3) x 7年
HK$105,000
第二部分 (轉制日後) 服務年資:2025/5/1 至 2028/4/30,共3年。
遣散費:(HK$22,500 x 2/3) x 3年
HK$45,000
MPF對沖計算 僱主只能對沖第一部分的HK$105,000。由於強積金僱主供款累算權益 (HK$100,000) 少於此數,故最多只能對沖HK$100,000。第二部分的HK$45,000則完全不能對沖。 對沖金額: HK$100,000
僱主最終需支付金額 總遣散費 – 可對沖金額
HK$150,000 – HK$100,000
HK$50,000
陳先生的總得益 僱主支付的現金 (HK$50,000) + 強積金戶口保留的款項 (僱主部分對沖後歸零,但僱員部分仍在)。他實際是收足了HK$150,000的補償,只是部分來自強積金。 實收現金HK$50,000

從上例可見,取消對沖後,僱員的退休保障得到顯著加強,僱主則需要預留更多現金應對潛在的遣散開支。

官方資源:遣散費計算機推薦

擔心自己計錯數?最穩妥的方法是使用官方提供的網上計算工具。這些工具已內置最新的法例規定和上限,只需輸入你的薪金和受僱日期,即可獲得精準的估算金額。

  • 勞工處「法定僱傭權益參考計算機」: 這是最全面的官方計算機,不僅能計算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還包括年假、代通知金等多項權益。
  • 取消「對沖」計得掂網站 這個由政府設立的專題網站,提供了專門針對取消對沖安排的計算器和詳盡解說,特別適合需要計算跨制度補償的僱員和僱主。

FAQ:關於遣散費的常見問題

公司最遲應在何時支付遣散費?

根據《僱傭條例》,僱主必須在收到僱員發出的申索通知後的2個月內支付遣散費。若僱主未能依時支付,即屬違法,可被檢控,最高可被罰款HK$50,000。

遣散費的最高金額上限是多少?

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的應計補償總額上限為HK$390,000。即使按公式計算出的金額超過此數,僱員最終也只能收取HK$390,000。

如果公司無理解僱,我還能拿到遣散費嗎?

如果解僱同時符合「裁員」和「不合理解僱」的定義,你可能有權同時追討遣散費及《僱傭條例》下的補償。例如,僱主在裁員時,故意挑選懷孕或正在放取有薪病假的僱員解僱,便可能構成不合理解僱。在這種複雜情況下,建議立即向勞工處求助。

服務年資中的「無薪假期」會否被扣除?

在計算服務年資時,若僱員因工傷或放取有薪假期(如年假、病假、產假)而缺勤,該段時期仍會計算在內。但如果是雙方同意的無薪假期,或因罷工而缺勤的日子,則可能需要從連續受僱期中扣除。

總結

面對裁員,了解自己的權益至關重要。本文為你清晰剖析了遣散費計算的三大核心:首先,必須根據你的服務年期和離職原因,準確判斷自己是符合遣散費還是長期服務金的資格;其次,依據你的薪金制度(月薪或日薪)套用正確的計算公式,並注意工資基數和總額上限;最後,也是最關鍵的一點,要充分理解「取消MPF對沖」政策如何以2025年5月1日為分界線,深刻影響你的最終實收金額。為了確保萬無一失,強烈建議你在計算後,再使用勞工處等官方網站的計算機進行覆核,為自己的權益提供雙重保障。

*本文內容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僅供參考,不構成任何專業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