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申請破產全攻略2026】收到破產呈請書點算?一文睇清債權人申請流程及會議程序

突然收到一份「破產呈請書」,無疑會令人感到徬徨失措。被債權人申請破產不僅嚴重影響個人財務狀況,更可能衝擊日常生活及工作。本文將為您提供一個清晰的指南,詳細解釋由債權人申請破產的完整流程,教您在收到破產呈請書後應如何應對,並深入剖析債權人會議程序與細節,助您了解自己的權利與下一步行動,在逆境中找到最合適的出路。

什麼是「被申請破產」?了解債權人申請破產的程序

「被申請破產」是指債權人(俗稱「債主」)因債務人無法償還債務,而向法院提出法律程序,申請法庭頒布「破產令」,將債務人的資產交由受託人管理,並用於償還給各債權人。這是一個嚴肅的法律程序,了解其運作方式是應對的第一步。

債權人申請破產的法律基礎與條件

在香港,債權人提出破產呈請的主要法律依據是《破產條例》(第6章)。要啟動此程序,必須滿足特定條件:

  • 債務門檻: 債權人(或聯合數位債權人)追討的無抵押債務總額必須至少達到 HK$10,000。
  • 破產行為 (Act of Bankruptcy): 債務人必須已作出法律上界定的「破產行為」。最常見的一種是,債權人已向債務人發出「法定要求償債書」(Statutory Demand),而債務人在送達後的21天內,既未能償還債務,也未能與債權人達成和解,或向法院申請將該要求作廢。

簡單來說,債權人不能僅因您有欠款就隨意申請您破產,必須遵循法定的前置步驟,證明您已無力償債。

債權人呈請的主要流程:由發出法定要求償債書到法庭聆訊

整個由債權人啟動的破產程序,可以概括為以下幾個關鍵階段:

第一步:發出法定要求償債書 (Statutory Demand)

這是破產程序的前奏。債權人會以書面形式,正式要求債務人在21天內清還指定金額的債務。這份文件會詳列債務詳情,並警告若不遵從,可能會引致破產呈請。

第二步:提交破產呈請書 (Bankruptcy Petition)

若債務人在21天限期過後仍未償債或採取法律行動,債權人便可向高等法院提交破產呈請書,正式啟動法律程序。呈請書會定出一個法庭聆訊的日期。

第三步:送達與登報

呈請書副本會送達給債務人,同時債權人可能會在報章上刊登呈請的公告。這一步會將您的財務困境公之於眾,對個人聲譽可能造成影響。

第四步:法庭聆訊與頒布破產令 (Bankruptcy Order)

在指定的聆訊日期,法官會審理案件。若法官信納所有法律條件均已符合,便會正式頒布破產令,債務人即刻成為法律上的「破產人」。

債權人申請破產的四個步驟流程圖,從法定要求償債書到頒布破產令。
債權人申請破產流程一覽

相關費用、按金及時間預估

雖然費用主要由呈請的債權人承擔,但了解這些成本有助您評估對方行動的決心。根據香港破產管理署的指引,債權人需要支付:

  • 法院費用:HK$1,045
  • 破產管理署署長按金:HK$11,250 (用以支付破產管理署署長作為暫行受託人的費用及開支)

整個過程由發出法定要求償債書到法庭聆訊,若一切順利,通常需時約2至3個月。

自救第一步:收到破產呈請書後應如何應對?

收到破產呈請書是一件極具壓力的事,但保持冷靜、迅速行動至關重要。您的應對策略將直接影響後續結果。

黃金72小時:核實文件真偽與尋求專業法律意見

核心要點:

  • 立即核實: 首先確認文件的來源,確保其為經法庭蓋印的正式法律文件。檢查呈請書上的案件編號、雙方姓名、債務金額等資料是否準確無誤。
  • 切勿拖延: 呈請書上有法庭聆訊的日期,這是您必須回應的死線。時間非常緊迫。
  • 尋求專業意見: 立即諮詢律師或專業的債務顧問。他們能為您分析案情,評估抗辯理據,並解釋您的權利與各種選項的利弊。這是整個應對過程中最關鍵的一步。

可以反對嗎?提出抗辯或尋求和解的可能性

被申請破產不代表您只能坐以待斃。在某些情況下,您是有權提出反對的:

  • 債務爭議: 如果您有充分理據證明該筆債務並不存在、金額不符,或您有反申索 (Counterclaim) 的權利,您可以向法庭提出抗辯。
  • 程序不當: 若債權人提交呈請的程序有誤,例如未有妥善送達法定要求償債書,也可能成為抗辯的理由。
  • 達成和解: 在頒布破產令之前,您仍有機會與債權人進行談判。若能達成新的還款協議,債權人或會同意撤回呈請。
  • 申請個人自願安排 (IVA): 若您有多個債權人,可以考慮向法庭申請個人自願安排(IVA),即債務重組。若方案獲大多數債權人通過,便可避免破產。
收到破產呈請書後的三種應對策略示意圖:提出抗辯、尋求和解或申請個人自願安排。
收到破產呈請書?您的三大應對路徑

在法庭頒布破產令前,您需要注意的資產處理事項

⚠️ 重要警告: 在收到破產呈請書後,絕對不要試圖轉移或賤賣您的任何資產(如物業、車輛、存款等)。根據《破產條例》,任何在破產令頒布前回溯期內(可長達數年)作出的不公平的資產處置,都可能被受託人追回。這種行為不但徒勞無功,更可能被視為欺詐,引致更嚴重的法律後果。

破產流程核心:債權人會議程序詳解

一旦破產令頒布,破產管理署署長會成為您的暫行財產受託人,並可能召開第一次債權人會議。這個會議是決定您破產期間財產如何管理的重要環節。

什麼是債權人會議?其目的與重要性

債權人會議是由暫行受託人(通常是破產管理署署長或其代表)召開,所有已提交債權證明的債權人均會獲邀出席。其主要目的包括:

  • 委任受託人: 債權人可以投票決定是否繼續由破產管理署署長擔任受託人,或委任其他私家破產執業人士擔任。
  • 委任審查委員會: 債權人可從他們當中選出3至5人組成審查委員會,以監督受託人的工作,並代表全體債權人給予受託人指示。
  • 質詢破產人: 債權人有機會就破產人的資產及事務進行提問。

會議前的準備:您需要提交什麼文件與資料?

在會議前,您必須與破產管理署或受託人充分合作,最核心的文件是「資產負債狀況說明書」(Statement of Affairs)。您必須在這份文件內詳盡、誠實地披露:

  • 個人資料: 包括姓名、地址、職業等。
  • 所有資產: 不論在香港境內或境外,包括房產、車輛、銀行存款、股票、保險、強積金等。
  • 所有債務: 詳細列出每位債權人的名稱、地址及欠款金額。
  • 資產處置記錄: 過去幾年內任何重大的資產轉移或出售記錄。

提供準確無誤的資料至關重要,任何隱瞞或虛報都可能構成刑事罪行。

會議當日流程、常見問題及注意事項

雖然「債權人會議」聽起來令人畏懼,但實際流程通常是有序進行的。您本人必須出席會議。

會議角色 主要職責 對您的影響
會議主席 (通常為暫行受託人) 主持會議,點算投票,確保程序合規。 您需要回答主席的提問,並向其匯報您的財務狀況。
債權人 投票選舉受託人及審查委員會,可就您的資產狀況提問。 您需要誠實回答他們的問題。常見問題包括:「導致破產的主要原因?」、「您目前收入多少?」、「有沒有未披露的資產?」
破產人 (您本人) 必須出席,並如實回答所有關於您事務、交易及財產的提問。 這是您履行法律責任的一部分。保持合作、誠實的態度非常重要。
債權人會議中主席、債權人及破產人三方角色的關係示意圖。
債權人會議角色與互動關係

注意事項: 會議過程可能會很緊張,但緊記保持冷靜。清晰、簡潔、誠實地回答問題。如果您在會議前已與受託人充分溝通並提交了詳盡的資料,會議通常會更順利。

被申請破產會影響我的工作和銀行戶口嗎?

會的,而且影響非常直接。 破產令一旦頒布:

  • 銀行戶口: 您名下的所有銀行戶口會被立即凍結。您需要聯絡受託人,申請開立一個新的「破產後」戶口,用作收取薪金和支付經批准的日常生活開支。
  • 工作影響: 破產人的收入在扣除合理生活開支後,餘額需要上繳給受託人。此外,某些專業行業(如律師、會計師、地產代理、公司董事等)的執業資格會受到嚴格限制或被吊銷。

整個破產程序由收到呈請書到完結需時多久?

整個過程可以分為兩個階段:

  1. 呈請至破產令: 從收到呈請書到法庭正式頒布破產令,如果沒有爭議,一般需時約2至3個月。
  2. 破產期: 對於首次破產且行為合作的破產人,破產期通常為4年。4年屆滿後,您將會自動獲解除破產。但若有不合作或欺詐行為,受託人可向法庭申請延長破產期。

我可以在收到破產呈請書後與債權人私下達成和解嗎?

可以,但必須謹慎處理。 在法庭頒布破產令之前,您隨時可以嘗試與呈請債權人協商。若能達成雙方同意的還款方案(例如一次性支付較低金額或分期付款),債權人可以向法庭申請撤回破產呈請。然而,所有協議最好透過律師以書面形式確立,並確保在法庭聆訊日期前完成所有程序,以免出現誤會。同時,若您還有其他債權人,只與呈請人達成和解可能無法根本解決問題。

總結:積極面對是關鍵

被申請破產雖然是一個嚴峻的挑戰,但絕非世界末日。透過清晰了解債權人申請破產的每一個步驟,特別是在收到破產呈請書後的應對策略及債權人會議的程序,您就能更有準備地保障自身權益。關鍵在於不要逃避,而是要主動尋求協助。強烈建議您在收到任何相關法律文件後,立即尋求專業法律和財務意見,制定最適合您的應對方案,為自己的財務未來重新啟航。

*本文內容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僅供參考,不構成任何專業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