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算移民、海外升學或長期派駐外地?在您收拾行裝、規劃未來之前,有一項極為重要的任務必須完成——那就是離港清稅。這不僅是法律規定,更直接關係到您能否順利取回強積金(MPF)以及避免不必要的罰款。許多人對整個離港清稅手續感到困惑,特別是關於如何處理 IR56G 表格。別擔心,本篇終極指南將以最清晰易懂的方式,為您拆解所有步驟,確保您能輕鬆、妥善地處理好稅務事宜,安心展開人生新一頁。
為何「離港清稅」如此重要?
「離港清稅」(Tax Clearance)並非一道可有可無的程序。根據香港《稅務條例》,任何納稅人若計劃離開香港超過一個月,都必須在離港前通知稅務局,並清繳所有應付稅款。妥善辦理清稅,主要有以下幾個關鍵原因:
✅ 提前提取強積金(MPF)的鑰匙
若您打算以「永久離開香港」為理由,申請提早領取強積金,強積金受託人通常會要求您出示由稅務局發出的「同意釋款書」(Letter of Release)作為關鍵證明文件。沒有完成清稅,就無法取得這份文件,您的MPF款項也只能等到法定退休年齡才能提取。
💰 有機會取回多繳的稅款
香港的薪俸稅制度包含「暫繳稅」,即您在上一個課稅年度已預繳了本年度的稅款。辦理離港清稅時,稅務局會重新計算您截至離港日期的最終應繳稅款,由於不再需要預繳下一年度的稅項,您很可能會獲得退稅。
⚖️ 履行法律責任,避免高額罰款
無論是僱員還是僱主,若未按規定履行清稅責任,均可能面臨第3級罰款(目前為港幣$10,000)。更嚴重的是,稅務局有權向法院申請禁制令,禁止未清繳稅款的人士離港。因此,辦妥離港清稅是保障自己順利出行的必要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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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況必須辦理離港清稅手續?
並非所有離港人士都需要辦理清稅,關鍵在於您在香港是否有應課稅的收入。以下三大類情況需要特別留意:
- 1. 薪俸稅納稅人:只要您有來自受僱工作的收入,並且需要繳納薪俸稅,就必須在預計離港日期前至少一個月通知稅務局。若您的收入未達到課稅標準,則無需辦理。
- 2. 物業稅納稅人:如果您有物業出租並收取租金,處理方式視乎物業狀況而定:
- 離港前已出售物業: 若您選擇以個人入息課稅方式評稅,便須在離港前一個月通知稅局。
- 離港後仍持有物業: 無需辦理離港清稅,但必須向稅局更新您的通訊地址,並繼續每年按時申報物業稅。
- 3. 利得稅納稅人:如果您在香港經營業務,處理方式如下:
- 離港前業務已結束: 必須在離港前一個月通知稅局辦理清稅。
- 離港後業務仍運作: 無需辦理離港清稅,但同樣需要更新通訊地址,並持續為公司進行稅務申報。
離港清稅終極四步曲:程序全拆解
整個離港清稅手續看似繁複,但只要跟隨以下四個步驟,便能有條不紊地完成:
1通知僱主及稅務局
您最晚應在預計離港日期前一個月,同時通知您的僱主和稅務局。通知僱主是為了讓他們有充足時間準備及提交 IR56G 表格(離職及即將離港僱員的薪酬及退休金報稅表)。與此同時,您應主動聯絡稅務局,提供您的姓名、身份證號碼、稅務檔案號碼及確切的離港日期。您可透過以下方式聯絡稅務局:
- 電話: 187 8022
- 電郵: taxinfo@ird.gov.hk
- 傳真: 2877 1232
- 郵寄: 香港九龍協調道郵政局郵箱28777號
2填寫報稅表及辦理手續
收到您的通知後,稅務局會向您發出該課稅年度的「個別人士報稅表(BIR60)」。您的僱主也會向您提供一份 IR56G 表格的副本。您需要根據這兩份文件,如常填寫您由該年度4月1日至最後受僱日的總入息,並申索各項免稅額及扣除額。
💡 專家提示: 如果您的離港日期非常緊迫,建議您帶齊所有文件,親身前往稅務大樓辦理。評稅主任會與您會面,即時計算您的應繳稅款,大大縮短處理時間。
3繳交稅款及領取「同意釋款書」
稅務局完成評稅後,會向您發出「繳稅通知書」。您必須按時繳清所有稅款。完成繳稅後,您將會收到一份至關重要的文件——「同意釋款書」(Letter of Release)。您可以親身到稅務中心4樓的收稅組領取,稅務局亦會將副本郵寄給您及您的僱主。
4取回最後薪金
根據法例,在您辦理離港清稅期間,僱主有責任扣起支付給您的任何款項(通常是最後一期薪金),直至收到稅務局發出的「同意釋款書」為止。一旦僱主收到此文件,便會立即向您發放所有被扣起的薪金。至此,整個清稅流程便大功告成。
清稅時間線:僱主與僱員責任一覽
為了讓您更清晰地掌握清稅時間,下表詳細列出了在不同階段,僱主與僱員各自的責任:
時間點 | 僱員責任 (您的待辦事項) | 僱主責任 |
---|---|---|
不遲於預計離港日期前 1 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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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 IR56G 表格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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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評稅及繳稅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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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港清稅文件清單
若您選擇親身到稅務大樓辦理清稅,準備齊全的文件能讓過程更順暢。建議帶備以下文件:
- 香港身份證
- 僱主提供的 IR56G 表格副本
- 相關課稅年度的糧單、僱傭合約或公司證明信 (Reference Letter)
- 所有申索扣稅項目或免稅額的證明文件正本(如慈善捐款收據、個人進修開支單據、強積金供款證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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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FAQ)
❓ 離職時忘了通知僱主我要離港,沒有IR56G怎麼辦?
如果您在離職時未及通知僱主,導致無法取得 IR56G 表格,您仍然可以自行辦理清稅。您需要準備一份「自我聲明書」以作替代,當中必須清晰列明以下資料:
- 您的姓名及香港身份證號碼
- 確切的離港日期
- 前僱主的全名
- 受僱職位及最後受僱日期
- 由該課稅年度4月1日至最後受僱日的總入息
- 您的親筆簽署
❓ 到稅務局辦理清稅需要預約嗎?整個過程需時多久?
一般情況下,親身辦理離港清稅無需預約。您只需在辦公時間內到達稅務大樓(地址:九龍啟德協調道5號),到接待處向職員表明「辦理清稅」,他們便會為您作出指示。整個過程,包括輪候、會見評稅主任及計算稅款,通常需時約30分鐘至1小時,具體時間視乎當日人流而定。
❓ 如果離港後才收到額外收入(如花紅、股份獎勵),應如何處理?
若您在完成清稅手續後,才收到任何源自香港的額外應課稅入息,您和您的前僱主都有責任通知稅務局。僱主需要提交一份修訂的 IR56G 表格,而您本人亦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稅務局,以便重新評稅。切勿抱持僥倖心態,忽略補報稅的責任。
❓ 萬一真的忘記辦理清稅就離開了香港,會有什麼後果?
後果可能相當嚴重。首先,您會因逾期未繳稅款而被加徵附加費。其次,稅務局會持續追討欠稅,並可能將您的個案交由第三方追討,甚至在您日後回港時採取法律行動。最直接的影響是,您將無法以「永久離港」為由提取強積金,而且會留下不良的稅務記錄。因此,無論如何都應在離港前妥善完成清稅。
總結
辦理離港清稅是每位計劃長期離港人士的責任,亦是保障個人財務利益的明智之舉。只要提前規劃,備妥文件,並與僱主保持良好溝通,整個過程其實相當直接。緊記在離港前至少一個月啟動程序,不僅能讓您從容應對,更能確保順利取回最後薪金和強積金,為您的新生活掃除後顧之憂。
*本文內容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僅供參考,不構成任何專業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