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環境不明朗,公司裁員時有發生。若不幸被解僱,你清楚自己應得的遣散費如何計算嗎?很多人對計算公式一知半解,甚至將遣散費與長期服務金混淆。錯誤的理解可能讓你損失應有的權益。本文將為你提供最完整的「遣散費計算方法」指南,從領取資格、詳細計算公式到實用的政府試算表,一步步教你清晰計算,保障自己的勞工權益。
目錄大綱
什麼是遣散費?誰有資格領取?
遣散費(Severance Payment)是根據香港《僱傭條例》設立的一項僱員權益,旨在為因公司裁員或業務重組而失去工作的僱員提供經濟補償。這筆款項並非所有離職員工都能獲得,必須滿足特定的法律條件。
➤ 遣散費的法律定義
根據勞工處的定義,如果僱員因「裁員」而被解僱,或在固定期限的合約期滿後因「裁員」而不獲續約,便可獲得遣散費。所謂「裁員」,通常指僱主結束或準備結束營業、或僱主遷往香港以外地區、或僱主對僱員所擔任工作種類的需求已停止或減少等情況。
➤ 領取遣散費的4大條件
要符合資格領取遣散費,你必須滿足以下所有條件:
- 1. 連續性合約受僱:你必須是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根據「418規則」,即連續為同一僱主工作4星期或以上,而每星期最少工作18小時,便符合此定義。
- 2. 至少24個月年資:你必須已為該僱主連續工作不少於24個月(即2年)。
- 3. 因裁員被解僱:你的離職原因必須是公司裁員。自願離職、因犯嚴重過失被即時解僱等情況均不符合資格。
- 4. 其他特定情況:
- 僱員在固定期限合約期滿後,因裁員而未獲續約。
- 遭僱主「停工」(Lay-off)。
遣散費計算方法全攻略(附範例)
掌握遣散費的計算方法至關重要,它直接影響你最終能獲得的金額。計算公式看似複雜,但只要理解其三大核心要素,便能輕鬆應對。
➤ 計算公式三要素:服務年資、月薪定義、金額上限
遣散費的計算基石由以下三部分組成:
- 服務年資:不足一年的服務年期將按比例計算。例如,服務了3年零7個月,年資即為 3 + (7/12) 年。
- 月薪定義:這裡的「工資」不僅指底薪,而是指在離職前12個月的平均每月工資。這包括佣金、津貼、加班費等,但不包括年終花紅、酌情性獎金等。
- 金額上限:計算時,用作計算的「每月工資」有上限,目前為$22,500。即使你的月薪超過$22,500,也只能以$22,500的三分之二,即$15,000作為計算基數。
➤ 月薪僱員計算方法與實例演練
對於月薪僱員,計算公式相對直接:
(最後一個月工資 × 2/3) × 服務年資
(注意:工資部分以$22,500為上限)
實例演練:
假設陳先生為公司服務了5年整,他離職前12個月的平均月薪為$30,000。
- 步驟一:確定計算工資。由於陳先生的月薪$30,000超過了$22,500的上限,因此計算基數需採用上限金額。
- 步驟二:套入公式。計算基數為 $22,500 × 2/3 = $15,000。
- 步驟三:計算總額。遣散費 = $15,000 × 5年 = $75,000。
➤ 日薪/件薪僱員計算方法與實例演練
若僱員的工資是按日薪或件薪計算,公式則有所不同:
(離職前30個正常工作日中,自選18天的工資總額) × 服務年資
實例演練:
假設李小姐是日薪僱員,服務了3年半 (3.5年)。她在離職前30個正常工作日內,挑選了其中工資最高的18天,這18天的工資總和為$16,200。
- 步驟一:確定計算基數。基數為$16,200。
- 步驟二:套入公式。遣散費 = $16,200 × 3.5年 = $56,700。
延伸閱讀:除了遣散費,僱員還需清楚了解自己的假期權益,例如勞工假與病假的計算方法,確保在離職時獲得所有應得的補償。
遣散費 vs 長期服務金:兩者有何分別?
遣散費與長期服務金(Long Service Payment)是最多人混淆的兩項僱員權益。雖然它們的計算方法完全相同,但觸發條件和服務年期要求卻截然不同。了解它們的分別,才能確定自己符合哪一項申領資格。
➤ 領取資格與條件比較表
| 項目 | 遣散費 | 長期服務金 |
|---|---|---|
| 最低服務年資 | 連續服務滿 2年 | 連續服務滿 5年 |
| 觸發條件(離職原因) | 因裁員而被解僱 | 非因裁員或嚴重過失被解僱、年滿65歲辭職、因健康問題辭職、在職身故等 |
| 計算方法 | 完全相同 (最後月薪[上限$22,500] × 2/3) × 服務年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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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何兩者不能同時領取?
根據《僱傭條例》,一名僱員在同一受僱期間,不能同時獲得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簡單來說,如果你的離職符合裁員的定義,你應獲得遣散費;如果符合其他非裁員的特定條件(如服務滿5年後正常解僱),你則應獲得長期服務金。僱主只需支付其中一項。
官方遣散費計算機及試算表推薦
為了方便市民準確計算,政府提供了官方的線上工具。與其自己手動計算,不如使用這些工具進行覆核,確保萬無一失。
➤ 如何使用勞工處官方線上計算機
香港勞工處網站提供了一個非常實用的「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款額試算」程式。你只需輸入你的受僱開始日期、結束日期以及相關工資資料,系統便會自動為你計算出應得的款額。這是最權威、最便捷的計算方式。
建議在與僱主確認最終金額前,先使用此工具進行核算。你可透過勞工處《僱傭條例簡明指南》獲取更多官方資訊。
➤ 政府「取消對沖」計得掂試算表下載與教學
隨著「取消對沖」方案的實施,遣散費/長期服務金的計算變得更為複雜。政府為此推出了「計得掂」網站和試算表,幫助僱主及僱員計算在取消對沖安排下,政府資助金額及僱主須支付的金額。如果你對MPF對沖的影響有疑問,這個工具尤其重要。
常見問題 (FAQ)
1. 遣散費最遲幾時要收到?
根據法例,僱主必須在收到僱員以書面形式發出的申索通知後的2個月內支付遣散費。逾期支付屬違法行為,僱主可被檢控。
2. 遣散費需要扣強積金(MPF)嗎?
遣散費本身不屬於「有關入息」,因此不需要為這筆款項作MPF供款。你收到的遣散費是實收金額,不應被扣除任何MPF供款部分。
3. 什麼是強積金對沖機制?對我的遣散費有何影響?
強積金對沖是指僱主可以使用其為你作出的強積金供款(僱主部分)所產生的累算權益,來抵銷他們應支付給你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這意味著你最終「落袋」的現金可能會減少,因為部分款項已由MPF戶口支付。不過,政府已通過法例取消此安排,日後的遣散費將不能再被對沖,但舊有年資的對沖權益仍然存在。想深入了解,可參考什麼是強積金對沖機制?
4. 如果公司拖欠遣散費,我應該點做?
如果僱主無理拖欠或拒絕支付遣散費,你應立即向勞工處的勞資關係科求助。他們會提供調停服務,協助你追討應得的權益。切勿拖延,因為追討有時效限制。
5. 「停工」同「裁員」有咩分別?
「裁員」是終止僱傭合約,而「停工」則是指暫時不向僱員提供工作。但如果停工時間過長(在任何連續4個星期內,不獲分配工作並不獲支付工資的日數超過正常工作總日數的一半;或在連續26個星期內,不獲分配工作並不獲支付工資的日數超過正常工作總日數的三分之一),僱員同樣有權向僱主提出申索遣散費。
總結
面對非自願的離職,保持冷靜並清晰了解自身權益是首要任務。掌握正確的「遣散費計算方法」不僅能讓你對應得的補償心中有數,更能成為你與僱主溝通時的有力依據。請緊記本文的核心要點:檢查自己是否符合領取資格、運用「年資、月薪、上限」三要素進行估算,並善用勞工處的官方計算機進行最終核實。若不幸遇上勞資糾紛,切記要及時向有關部門求助。保障勞工權益,由你我做起。
*本文內容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僅供參考,不構成任何專業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