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積金(MPF)是香港法定的退休保障制度,不少人到達法定年齡或符合特定條件後,會選擇提取強積金。但部分人士在首次提取後,因生活轉變或尚有殘餘金額,會想再度申請。第二次提取強積金可以嗎?有哪些程序與步驟?講經MAN 將為你釐清法規、處理方式與常見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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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現「第二次提取強積金」的需求的情況
不少人誤以為強積金只要提取一次就「清帳」,但實際上,因以下情況,有人會產生再次申請的需要:
常見原因包括:
- 曾以永久離港理由提取強積金,但日後回流香港再離境
雖然曾以永久離港申請提取,但因重新回港工作,未來再次離開時會想重啟申請。 - 首輪提取時只申請了部分帳戶或未整合帳戶
有些人忘記合併受託人帳戶或只有向某個受託人提交提取申請,留下其餘金額未動用。 - 以提早退休理由提取後未全數領取
部分受託人容許分期提取,因此有機會第二次按同一理由申請餘額提取。 - 因家人離世而成為強積金受益人或遺產繼承人
這並非重提本人的強積金,而是以繼承身分辦理,性質與首次提取無關。
上述情況反映,第二次提取強積金的需求,很多時來自於帳戶管理、法律條件變更,甚至是誤解制度的運作方式。
二、第二次提取強積金是否合法?哪些情況可再次提取?
根據積金局(MPFA)規定,強積金只能在七項法定情況下提取,每個原因只能使用一次。但是否代表只要提過一次,就不能再領?事實上,仍有幾個合法途徑能進行第二次提取。
合法情況一:首次未全數提取,餘額可按原理由再次申請
若你在第一次提取時並未清走所有強積金(例如使用提早退休理由提取一筆後仍有餘額),可以再根據同一理由進行第二次提取。此舉通常須再次提交文件予相關受託人,流程視乎各平台政策而定。
合法情況二:日後符合其他合法提取條件
例如:
- 第一次是「提早退休」,日後不幸「喪失行為能力」;
- 或者首次為「永久離港」的親人提取遺產,自己65歲後以退休身份再提。
每個提取理由只可使用一次,但如申請人身份或條件轉變,則可再次申請不同提取途徑。
合法情況三:繼承他人強積金遺產
若家屬離世而你為其遺產受益人,即可根據遺囑或法定繼承申請提取其強積金。這類申請不計入你個人的強積金提取記錄,屬於獨立程序。
不被接受的情況:
- 永久離港後又回流香港,再次離開想重提強積金 → 一般不獲接納
積金局明確指出:永久離港只可用作一次性理由。重返香港後,已失去再次以「永久離港」名義提取的資格。 - 以虛假或重複理由企圖提取 → 屬違規行為
如提供虛假居留證明、健康報告或假造關係文件,有機會構成刑事責任。
總結而言,第二次提取強積金是否合法,關鍵在於:是否為全新提取理由,或首次提取並未涵蓋全部資產。
三、第二次提取強積金的申請方式與所需文件
若你屬於上述合法情況之一,可再度辦理提取申請。不過提取強積金的程序及步驟,會因首次的方式、受託人政策、以及你是否選用電子渠道而有所不同。
常見申請方式:
- 若屬未全數提取的情況:應向原受託人查詢是否可使用同一提取理由再提餘額,通常需重新提交原有文件副本或更新資料表格。
- 若因第二次符合全新條件(如轉為65歲退休):需要提交相應證明文件,包括:
- 香港身份證副本
- 銀行戶口證明
- 新理由的支持文件(如醫生證明、法庭文件等)
電子 vs 書面申請流程比較
流程環節 | 書面申請 | 網上申請(視乎受託人) |
表格填寫 | 手動下載及郵寄 | 於平台填寫後上傳文件 |
身份驗證 | 通常需提交副本文件 | eKYC、流動電話認證或數碼簽署 |
審批時間 | 約 2–4 星期 | 相若,部分快至 7–10 個工作天 |
如你曾使用書面方式申請首輪提取,第二次建議主動向受託人查詢是否已支援網上提取程序,尤其在 eMPF 平台逐步推行後,各大受託人流程將趨向統一與簡化。
四、常見誤解與真相釐清:第二次提取強積金不等於重複申請
不少市民對於第二次提取強積金的理解出現混淆,甚至誤信某些網上流言或坊間建議。以下列出幾個常見誤解,並予以澄清:
X 誤解一:「回流後再移民,就可以再次以永久離港提取強積金」
事實:永久離港理由一經使用,即使日後重新返回香港工作,未來再次離境亦不會被視為首次離境。根據積金局規定,永久離港是一次性提取理由。
X 誤解二:「每個強積金帳戶都可以各自提取一次」
事實:強積金提取是以個人為單位計算提取理由的使用次數,而不是以帳戶數目來界定。例如,若你有兩個受託人帳戶,但只用其中一個申請提早退休提取,日後便不能再以相同理由處理另一帳戶。
X 誤解三:「將強積金轉到保守基金就等於可自由提取」
事實:選擇保守基金僅屬於投資策略調整,不會改變提取條件或解鎖強積金的方式。除非符合法定條件,否則保守基金資產亦不能隨時提取。
✔ 正確認識:
如需再次提取強積金,必須確認:
- 是否屬首次提取未清金額
- 是否是全新提取理由(例如從提早退休轉為喪失行為能力)
- 是否涉及繼承他人資產而非本人提領
避免違規或誤報資料,才是確保提取順利且合法的關鍵。
五、總結:第二次提取強積金並非人人可行,須視乎個案條件
回應不少網民關注的問題:「第二次提取強積金可以嗎?」——答案是「視乎實際情況」。
若你第一次提取時未領取全部餘額,或後來因身份或人生狀況轉變而符合新提取理由,那麼第二次提取是有法可依的。但若只是想以相同理由再次提取、或試圖繞過規定重複領取,便屬違規行為,有可能遭受罰則甚至構成詐騙風險。
建議在考慮再次申請前,主動聯絡你的受託人了解帳戶結餘與過往提取紀錄,或透過積金局網站了解你目前的法定提取資格,方為上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