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回鄉探親、出外旅遊,甚至考慮移居外地?許多長者都擔心離港會影響辛辛苦苦申請到的生果金(高齡津貼)或長者生活津貼。究竟一年可以離港多少天?申請時和領取後的規定有什麼不同?本文將為您一文拆解所有關於生果金離港限制及長者生活津貼離港限制的規定,清晰解答「90日」和「60日」的區別,讓您安心規劃行程,無需擔心津貼被取消。
核心關鍵:申請期 vs 領取期,離港限制大不同!
要完全理解離港限制,首先必須釐清一個核心概念:申請津貼前的規定,與成功獲批並領取津貼期間的規定,是截然不同的。這兩套規則針對不同階段,計算方法和天數上限都有差異,絕對不能混淆。
💡 申請前的「連續居港一年」規定
這項規定是申請資格的「入場券」,適用於所有首次申請或重新申請津貼的長者。它審視的是您在遞交申請表之前一年的留港情況。
💡 領取後的「付款年度離港寬限」
這項規定是針對已經成功獲批、正在「出緊糧」的長者。它關乎的是您在每個付款年度內能否領取全年的津貼,更具彈性。
申請前必讀:「連續居港一年」90天離港限制詳解
這是申請的第一道門檻,無論是申請生果金還是長者生活津貼,都必須滿足此項要求。許多長者因不了解其計算方式而錯失資格,務必留意。
✅ 適用對象
所有高齡津貼(生果金)及長者生活津貼的新申請人。
📜 規則詳情
根據社會福利署規定,申請人必須在緊接申請日期前的最少一年內,連續居港。而在此一年期間,離港總日數不能超過90天。
🔄 最新變動
值得注意的是,這項限制已由2023年9月1日起,由過去的56天放寬至90天。這項調整為需要較長時間離港處理事務(如回鄉探親)的長者提供了更大的彈性。
📅 如何計算「一年」?
計算方法是從您遞交申請表的日期向前倒數一年。例如:
- 情境模擬:陳伯伯在 2025年10月1日 遞交申請表。
- 計算期間:社會福利署會審視他在 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這365天內的離港記錄。
- 審核標準:只要陳伯伯在這段時間內的總離港日數不超過90天,他就符合了這項居港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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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取期間注意:付款年度內須「居港滿60天」
一旦成功獲批並開始領取津貼,離港的限制便會轉為另一套更有彈性的規則。這套規則不再計算您離港多少天,而是計算您留港多少天。
✅ 適用對象
所有正在領取高齡津貼(生果金)及長者生活津貼的受惠人。
📜 規則詳情
在每個付款年度(即每年4月1日至翌年3月31日)內,只要您在香港居住滿60天,即使該年度其餘時間(最多305天/閏年306天)都不在香港,仍可領取全年的津貼。這意味著,長者可以安心地進行較長時間的旅遊或探親,只要確保在該年度內留港時間達標即可。
❌ 超過離港上限的後果
如果在一個付款年度內,您在香港居住不足60天,則您將不能領取該年度的任何津貼。津貼會從您離港當日起暫停發放,直至您回港後再重新計算。但請注意,您失去的是整個付款年度的津貼資格,而非僅僅是離港期間的津貼。
一張表看懂:生果金 vs 長者生活津貼離港限制比較
很多人會問,生果金和長者生活津貼的離港限制是否一樣?答案是:完全一樣。無論是申請期還是領取期,兩者的規定並無分別。下表讓您一目了然:
津貼種類 | 申請前一年規定 | 領取津貼期間規定 |
---|---|---|
高齡津貼(生果金) | 離港總日數不多於90天 | 付款年度內須居港滿60天 |
長者生活津貼 | 離港總日數不多於90天 | 付款年度內須居港滿6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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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FAQ)
❓ 如果因病需要在外地就醫,可以豁免計算離港日數嗎?
一般情況下,社會福利署沒有就因病在外地就醫的情況設立豁免機制。所有離港日數都會被計算在內。若有特殊情況,建議直接聯絡社會福利署公共福利金計劃辦事處,並提供相關證明文件作個案查詢。
❓ 短暫到內地或澳門即日來回,會計算入離港日數嗎?
在計算離港日數時,離港當日和回港當日均會被視為在香港居住。因此,如果您即日來回內地或澳門,根據規定,該日會被視為在港,不會被計算為離港日數。如果您離港過夜,例如星期六離港,星期日回港,那麼這兩天都會被視為在港,沒有任何離港日數被計算。離港日數指的是您完整一天24小時都不在香港的日子。
❓ 如果計劃長期離港或移民,應該如何處理我的津貼?
如果您計劃永久離開香港,或預計離港時間將會超過上限(即一個付款年度內無法在港居住滿60天),您有責任主動通知社會福利署,以便他們停止發放津貼。若沒有申報而繼續領取津貼,可能會被視為欺詐行為,署方有權追討多領的款項,嚴重者更可能面臨法律後果。
❓ 社會福利署如何得知我離港?需要主動申報嗎?
社會福利署會定期與香港入境事務處進行資料核對,以查核受惠人的離港記錄。因此,署方能準確掌握每位受惠人的出入境情況。雖然受惠人有責任在離港超出限期時主動申報,但依賴資料核對機制,任何不符合規定的情況都很容易被發現。
總結
總括而言,要確保順利申請和持續領取生果金與長者生活津貼,必須緊記兩個關鍵數字:
- 申請前:緊接申請日期前一年,離港總日數不能超過 90天。
- 領取中:每個付款年度(4月1日至3月31日),必須在香港居住滿 60天。
無論您是計劃短期旅遊還是長期離港,都應先計算好自己的離港日數。如有任何疑問或特殊情況,最穩妥的做法是直接聯絡社會福利署查詢,確保您的福利不受影響。
*本文內容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僅供參考,不構成任何專業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