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傭未完約轉僱主全攻略:合法手續、費用計算、注意事項一文睇清

在香港,聘請外籍家庭傭工(俗稱「工人姐姐」)是許多家庭不可或缺的支援。然而,一份為期兩年的標準僱傭合約,有時會因各種原因而無法順利完成。當您面臨外傭未完約轉僱主的情況時,無論是作為即將離任的僱主、新的僱主,還是外傭本人,了解清晰的法律程序和潛在的外傭斷約費用都至關重要。提前終止合約在香港並非罕見,若處理不當,不僅會延誤聘請進度,更有可能觸犯勞工及入境條例。本文將為您全面拆解整個流程,從法律基礎、詳細手續,到費用預算及常見陷阱,助您游刃有餘地處理這個棘手問題。

為何會出現「外傭未完約轉僱主」的普遍情況?

標準的兩年僱傭合約,是對雙方穩定關係的期許,但現實總有變數。導致外傭未完約轉僱主的原因錯綜複雜,絕非單方面問題,通常可歸納為以下幾大類:

僱主層面的原因

  • ✔️
    家庭狀況突變:這是最常見且無可避免的原因。例如僱主舉家移民、派駐海外工作,或因經濟狀況轉差(如失業、生意失敗)而無法繼續履行合約。
  • ✔️
    家庭成員變化:家中的長者離世或被照顧的小朋友長大入學,導致家庭對外傭的需求大減。
  • ✔️
    工作表現不符預期:外傭的工作能力、衛生習慣或溝通方式,與僱主的期望存在巨大落差,經過多番指導仍未有改善。
  • ✔️
    信任關係破裂:發生嚴重過失,如疏忽照顧家人、不誠實行為(盜竊、欺騙)等,導致僱主無法再信任外傭。

外傭層面的原因

  • ✔️
    個人健康或家庭問題:外傭自身出現嚴重健康問題,無法繼續勝任工作,或其原居地的家庭發生緊急事故,需要立即回國處理。
  • ✔️
    遭受不合理對待:這是較為嚴重的情況,例如僱主違反合約條款(剋扣工資、不提供足夠食物)、安排違法工作(如到非合約地址工作)、甚至遭受虐待或剝削。
  • ✔️
    適應困難:難以適應香港的生活節奏、文化差異或與僱主家庭的生活習慣格格不入。

外傭未完約轉僱主合法嗎?剖析入境處核心原則

許多人誤以為外傭未完約轉僱主是不被允許的。事實上,香港法律及入境處政策並非完全禁止,而是設有嚴格的規管框架,其核心原則是:外傭在一個合約期內,應為同一名僱主工作。

一般情況下,外傭完成為期兩年的合約後,必須返回原居地(俗稱「返鄉」),之後才能與新僱主簽訂合約並再次入境香港工作。然而,入境處處長有權在特定情況下,酌情批准外傭豁免返鄉規定,直接留港轉換新僱主。這些「特殊情況」包括:

  • 原僱主因特殊原因無法繼續履行合約,例如:
    • 僱主家庭永久遷離香港。
    • 僱主去世。
    • 僱主遭遇財政困難,有證據證明無法繼續聘請外傭。
  • 有證據顯示外傭遭受虐待或剝削。
  • 僱主嚴重違反合約條款。

入境處會仔細審核每宗個案,評估提早終止合約的原因是否合理且有足夠證明。若入境處懷疑外傭為了「跳工」而濫用提早解約的機制,其新簽證申請將極有可能被拒絕。因此,無論是僱主還是外傭,在終止合約時,提供真實、詳盡的理由至關重要。

一文睇清:外傭轉僱主手續與時間線

辦理 外傭轉工手續 是一個環環相扣的過程,需要僱傭雙方及新僱主緊密配合,並嚴格遵守入境處的規定。以下是詳細的步驟拆解與時間規劃:

第1步:正式終止現有僱傭合約

無論是僱主或外傭提出,雙方都應簽署書面終止合約通知書,清晰列明合約終止日期。法律規定,任何一方提出解約,都需給予對方一個月通知期,或支付一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完成所有薪金、假期、遣散費(如適用)等款項的結算,並讓外傭簽收確認。

第2步:向入境處提交終止合約通知

這是法定要求,絕不能遺漏!原僱主必須在合約終止後的 7天內,填妥並遞交 入境處表格ID407E(終止僱傭合約通知書)。此表格可郵寄或親身遞交至灣仔入境事務大樓的外籍家庭傭工組。逾期提交可能影響僱主日後申請聘用外傭的資格。

第3步:新僱主準備及遞交申請文件

找到合適的新僱主後,便可開始準備申請新工作簽證的文件。這一步是整個外傭未完約轉僱主流程的核心。所需文件清單如下:

  • 📄 新僱傭合約 (ID407):一式四份,由新僱主及外傭簽署。
  • 📄 從外國受聘來港家庭傭工簽證/延長逗留期限申請表 (ID988A):由外傭填寫。
  • 📄 從外國聘用家庭傭工申請表 (ID988B):由新僱主填寫。
  • 📄 原僱主的解約信副本:證明上一份合約已正式終止。
  • 📄 外傭的護照正本及副本
  • 📄 新僱主的經濟能力證明副本:最近三個月的稅單、銀行月結單等,證明家庭入息不少於每月港幣15,000元。
  • 📄 新僱主的住址證明副本

第4步:領事館合約公證

簽妥的新合約(ID407)需送往外傭所屬國家的駐港領事館進行公證。例如,菲律賓籍外傭需到菲律賓海外勞工辦公室(POLO)辦理,而印尼籍外傭則需到印尼領事館辦理。此步驟需時數天至一星期不等。

第5步:等待簽證審批及領取

將所有文件遞交至入境處後,便進入審批階段。一般而言,若文件齊全且個案情況清晰,審批時間約為4至6星期。入境處完成審批後,會發出「簽證領取通知書」,屆時新僱主或外傭可帶同通知書及所需費用,前往入境處領取新的工作簽證。外傭必須在現有逗留期限屆滿前取得新簽證,方可合法為新僱主工作。

💡 推薦文章

想了解更多聘請外傭的細節?以下文章可能對您有幫助:

【外傭欠債如何處理】僱主5步自保教學,免受追數滋擾

讓您搞懂如何處理外傭欠債問題,釐清僱主法律責任,保障自身權益。

 

聘請斷約外傭費用大拆解:DIY vs 僱傭中心

處理外傭未完約轉僱主的另一大考量點是外傭斷約費用。總開支會因您選擇「親力親為(DIY)」還是「委託僱傭中心」而有顯著差異。以下為您整理詳細的費用對比清單:

項目 自行辦理 (DIY) 費用 (港幣) 經僱傭中心辦理費用 (港幣) 備註
入境處工作簽證費 $230 $230 法定收費,必須支付。
領事館合約公證費 $400 – $600 包含在服務費內 視乎外傭國籍而定。
強制性身體檢查 $500 – $800 包含在服務費內 (或代辦) 僱主可自行安排或由中心代辦。
勞工保險 (兩年期) $500 – $700 包含在服務費內 (或代辦) 法定要求,僱主必須購買。
僱傭中心服務費 不適用 $3,000 – $8,000+ 收費視乎中心規模及服務範圍。
總計 $1,630 – $2,330 $4,000 – $10,000+ 費用僅供參考,或有浮動。

分析:
選擇DIY能為您節省一大筆中介費用,但前提是您熟悉所有流程、有充足時間親身處理文件及往返各政府部門。若您工作繁忙或對程序不熟悉,委託信譽良好的僱傭中心則更省時省力,能避免因文件出錯而導致的延誤。在選擇中介時,務必查詢清楚服務費所包含的項目,避免隱藏收費。

僱主與外傭權責:轉僱期間的法律注意事項

外傭未完約轉僱主的過渡期內,清晰界定各方權責,是避免爭議的關鍵。以下幾點尤其需要注意:

原僱主的責任

  • 結清所有款項:確保已支付所有應付工資、代通知金、未放年假薪酬、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如適用)。
  • 提供返回原居地機票:即使外傭獲准留港轉僱主,法例規定原僱主仍有責任提供一張返回其原居地的單程機票,或等值的現金。
  • 準時通知入境處:必須在解約後7天內遞交ID407E表格。

外傭的權利與限制

  • 逗留期限:解約後,外傭一般只可在港逗留14天。必須在此期限內找到新僱主並遞交新簽證申請,否則便須離港。
  • 禁止工作:在未獲入境處批出新工作簽證前,外傭絕對不能為新僱主工作,否則即屬違法,會影響簽證申請並可能被檢控。

常見問題 (FAQ)

❓ 外傭未完約轉僱主,是否一定要返回原居地?

一般情況下是需要的。這是為了防止外傭濫用機制,隨意「跳工」。但如上文所述,若符合特定「特殊情況」(如僱主移民、去世或外傭受虐等),並能提供充分證明,入境處處長可酌情批准外傭留港直接轉換僱主。

❓ 整個轉僱主流程需時多久?

從遞交完整文件予入境處起計,標準審批時間約為4至6星期。但這並未包括您尋找新僱主、雙方簽約及辦理領事館公證的時間。因此,建議整個流程預留至少2個月的時間。若文件有誤或需要補交,時間將會更長。

❓ 如果外傭在14天內找不到新僱主怎麼辦?

外傭必須在14天逗留期限屆滿前離開香港。她可以返回原居地,再經由當地中介公司尋找新的香港僱主,並以海外聘請的方式重新申請來港工作簽證。

❓ 新僱主如何核實外傭的解約情況?

新僱主在面試時,有權要求外傭出示由前僱主簽署的解約信(Release Letter)及護照,以核對其身份、過往工作經驗及簽證有效期。解約信上應清晰列明合約的生效與終止日期。如有疑問,亦可向入境處查詢。

總結

處理外傭未完約轉僱主的事宜,關鍵在於「合法合規」與「充分溝通」。無論是哪一方提出解約,都應保持理性和尊重的態度,妥善處理所有財務和法律責任。對新僱主而言,聘請「斷約」或「完約」外傭各有利弊,重要的是在聘用前做足背景審查,並清晰了解整個申請流程。掌握本文提供的資訊,無論您是選擇DIY還是尋求專業協助,都能更有信心地應對,確保整個過程順利完成,為家庭找到合適的幫手。

*本文內容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僅供參考,不構成任何專業建議。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