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外傭是許多家庭不可或缺的好幫手,但兩年一度的合約週期,總會面臨續約或不續約的抉擇。當出現外傭完約不續約的情況時,無論是僱主的決定,還是外傭的個人選擇,妥善處理完約手續都至關重要。這不僅是法律要求,更是對雙方關係的尊重和保障,避免不必要的勞資糾紛。許多僱主對繁複的程序感到頭痛,例如如何計算遣散費、何時通知入境處等。本文將為你提供一份清晰、詳盡的2026年最新指南,助你一步步合法、合規地完成所有程序。
目錄大綱
外傭完約不續約:五步曲完成解約手續
當標準的兩年僱傭合約屆滿,而雙方決定不再續約時,僱主必須依法履行一系列責任。以下五個核心步驟,是確保整個過程順利、合法的關鍵,切勿遺漏任何一環。
核心提示: 即使外傭主動提出不續約,僱主仍有責任完成所有法定完約手續。建議將所有文件,如機票收據、薪金簽收單等,妥善保存至少兩年,以備不時之需。
第一步:通知香港入境事務處
這是法律規定的首要步驟。根據香港勞工法例,僱主必須在外傭的僱傭合約終止或屆滿後的7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入境事務處。逾期通知可能會被視為違規。
- 所需表格: 填寫 ID407E表格(終止外籍家庭傭工僱傭合約通知書)。
- 遞交方式:
- 網上提交: 透過「香港政府一站通」平台進行電子化提交,最為快捷方便。
- 郵寄或傳真: 將填妥的表格郵寄至「香港灣仔告士打道7號入境事務大樓3樓入境事務處外籍家庭傭工組」,或傳真至指定號碼。
- 親身遞交: 前往入境事務處辦事處親自遞交。
第二步:準確結算所有應付款項
這是最容易引發爭議的環節,僱主務必清晰計算並支付所有應付給外傭的款項。建議在支付當天,讓外傭簽署一份詳細的款項收訖書,列明各項費用的金額,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 款項項目 | 計算方式與注意事項 |
|---|---|
| 當期工資 | 按比例計算至合約終止日(即外傭最後工作天)的工資。 |
| 未放年假薪酬 | 外傭為同一僱主工作每滿12個月,可享有7天有薪年假。計算方式:(未放年假日數 ÷ 365) x 12個月的工資。 |
| 膳食津貼(如適用) | 如僱主選擇以現金代替免費膳食,需支付相應的膳食津貼。截至2026年,法定最低金額為每月HK$1,236。 |
| 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如適用) | 此為重要項目,下文將詳細解説。注意:兩者不能同時兼得。 |
第三步:安排單程機票返回原居地
不論解約原因為何,僱主均有法律責任為外傭提供一張返回其原居地(通常是合約上訂明的地點)的免費單程機票。這項責任不能以現金代替,除非獲得入境事務處處長同意。
- 購票時間: 建議與外傭協商好離港日期後盡早購買,避免臨近假期票價上漲。
- 交通津貼: 僱主還需支付外傭由住處前往機場的交通費用,以及每日HK$100的膳食及交通津貼(直至離港日)。
- 特殊情況: 若外傭在完約後找到新僱主並獲准留港,僱主雖無需即時提供機票,但這項責任依然存在。雙方可簽訂協議,列明外傭將來離港時仍可向原僱主要求機票,或經協商同意以現金代替。
第四步:妥善處理外傭保險事宜
為外傭購買的綜合保險(包括勞工保險和醫療保險)在合約終止後也需妥善處理。僱主應在外傭離職後,盡快聯絡保險公司。
- 取消保單: 如果短期內不打算聘請新外傭,可以申請取消保單,部分保險公司會按比例退還未使用的保費。
- 轉移保單: 如果已經物色到新外傭,可以向保險公司申請將現有保單轉移至新外傭名下,確保保障無縫銜接。
第五步:簽署確認文件及保留紀錄
在完成所有款項支付和文件交接後,務必讓外傭簽署一份「完約確認書」或「離職收據」。這份文件應清楚列明:
- 已收妥所有薪金、假期補償、遣散費/長期服務金等款項總額。
- 已收到返回原居地的機票。
- 雙方已就所有僱傭合約下的責任達成和解,再無任何瓜葛。
僱主應妥善保管所有相關文件副本,包括僱傭合約、ID407E表格、薪金及機票簽收紀錄等,以作日後參考及憑證。
遣散費 vs 長期服務金:外傭完約不續約要付嗎?
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是僱主最容易混淆的部分。了解兩者的分別、適用條件及計算方法,是避免勞資糾紛的關鍵。
🔎 遣散費 (Severance Payment)
如果外傭已連續為同一僱主工作不少于24個月,而僱主因裁員理由解僱她,便須支付遣散費。常見的「裁員」理由包括:
- 僱主家庭經濟狀況出現困難,如失業、破產。
- 家庭成員結構改變,例如子女長大或有家人辭職回家照顧家庭,導致不再需要外傭。
- 僱主移民或離港。
注意: 如果是僱主在合約期滿後,單純因為不滿外傭表現或想更換人選而決定不續約,這不屬於裁員,因此無須支付遣散費。
💰 長期服務金 (Long Service Payment)
如果外傭已連續為同一僱主工作不少于5年,並且並非因嚴重過失而被即時解僱,或因裁員而收到遣散費,在以下情況終止合約時,便可獲得長期服務金:
- 外傭在合約期滿後不獲續約。
- 外傭因健康理由(需有註冊醫生證明)辭職。
- 外傭年滿65歲或以上並主動辭職。
- 外傭在職期間死亡。
重要釐清: 遣散費與長期服務金,外傭只能獲取其中一項。若外傭同時符合兩項條件,僱主只需支付遣散費。
如何計算遣散費/長期服務金?
兩者的計算方法是相同的。計算公式如下:
(最後一個月工資 x 2/3) x 服務年資
不足一年的服務年期按比例計算。此外,款項的上限為HK$390,000的2/3,即HK$260,000。僱主支付的強積金(MPF)或公積金供款的僱主部分,可以用作抵銷部分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
特殊情況處理:提早解約與通知期
有時候,合約可能未到期就需要終止。處理提早解約,關鍵在於「通知期」。
📢 外傭解約通知期
根據標準僱傭合約,任何一方若想提前終止合約,必須給予對方不少于一個月的書面通知,或支付一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這適用於合約期內解約,也適用於合約期滿前決定不續約的通知。
📅 外傭提早完約42日規定釐清
坊間流傳「提早42日解約仍算完成合約」,這其實是一個常見的誤解。所謂的42天(或14天,視乎情況)是指外傭在合約終止後,可獲准在香港逗留的期限,以便尋找新僱主。這段時間並不意味著提前解約等同於「完成合約」。只要合約未滿兩年而終止,法律上就是「提前解約」,僱主和外傭仍需按提前解約的程序處理,例如支付代通知金等。
總結
處理外傭完約不續約的事宜,看似繁瑣,但只要跟足法律程序,步步為營,便能有效保障自身權益,並給予外傭應有的尊重,好來好去。僱主應提前做好準備,清晰了解各項費用的計算方法,特別是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的適用條件。保留所有書面紀錄,是避免日後爭議的最佳方式。若在過程中遇到任何疑問,建議諮詢勞工處或專業的僱傭中心,確保所有操作合法合規。
FAQ:外傭完約不續約常見問題
Q1:如果外傭完約後想留在香港找新僱主,我還需要買機票嗎?
需要。提供返回原居地的機票是僱主的法律責任。即使外傭找到新僱主,這項責任依然存在。建議與外傭簽署書面協議,確認她將來隨時可向你領取機票,或在雙方同意下以現金代替(但此做法需謹慎,最好有書面證明是外傭主動要求)。
Q2:外傭工作滿4年10個月,合約完結後不續約,是否需要支付長期服務金?
不需要。長期服務金的先決條件是「連續為同一僱主工作不少于5年」。即使只差兩個月,只要未滿5年,在合約期滿不續約的情況下,僱主也無需支付長期服務金。
Q3:合約完結日是星期日,我應該何時支付最後薪金和安排她離港?
最後薪金及所有款項應在合約終止日或之前支付。你可以安排她在合約最後一天(星期日)離開,或者與她協商一個雙方同意的離港日期。注意,外傭在合約終止後,一般只能在香港逗留最多14天。
Q4:如果我因移民而無法完成合約,這算是裁員嗎?需要提前多久通知?
是的,因僱主移民而解僱外傭,屬於「裁員」理由。如果外傭已為你工作滿24個月,你需要支付遣散費。你必須給予外傭不少于一個月的書面通知,或支付一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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