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重組和破產的分別:拆解4大出路,告別財困重塑信貸人生

當深陷債務泥沼,利息疊加利息,每月還款壓力大得令人喘不過氣時,很多人腦中可能會閃過「破產」這個念頭。坊間流傳「四年後又一條好漢」的說法,但事實上,破產的決定影響深遠,絕非一了百了的輕鬆選擇。在踏出這一步前,更應全面了解另一條可行的出路——債務重組。本文將以專業角度,為你深入剖析債務重組破產分別,讓你清晰了解各自的程序、後果及影響,從而作出最明智的財務決策。

深入剖析「破產」:法律定義與程序詳解

首先,我們需要理解何謂「破產」。破產是一項嚴肅的法律程序,主要目的是將無力償還債務的人士(債務人)的所有資產,公平有序地分配給其債權人。根據香港法例第6章《破產條例》,破產呈請可分為兩種:

  • voluntary bankruptcy →主動破產:由債務人本人因無法償還債務而向高等法院提出申請。
  • Involuntary bankruptcy→被動破產:由債權人因債務人拖欠款項而向法院提出呈請,要求法庭頒令該債務人破產

一旦法院頒布破產令,破產管理署署長或其委任的受託人將接管破產人的所有資產,並暫停所有針對破產人的法律追討行動。這意味著,債權人不能再私下向你追數或採取法律行動。

📜 申請破產的具體流程

在香港申請破產,程序清晰但需時,主要步驟如下:

  1. 提交文件:破產管理署提交填妥的「債務人破產呈請書」及「資產負債狀況說明書」。
  2. 繳存按金:向破產管理署繳存一筆約HK$8,000的款項,用以支付破產管理署署長作為受託人的開支。
  3. 法院程序:前往高等法院登記處繳付法庭費用(約HK$1,045),並排期進行聆訊。
  4. 提交副本:將已蓋印的呈請書副本等文件交回破產管理署。
  5. 頒布破產令:法庭在聆訊後,若接納呈請,便會正式頒布破產令。

破產後果全面睇:資產、生活、信貸的長遠影響

申請破產絕非簡單的「債務清零」,其後果將對個人財務及生活帶來深遠且長期的限制。在作出決定前,必須權衡以下幾點:

📉 資產與收入的處理

  • 全球資產被接管:破產令一旦生效,破產人在全球範圍內的所有資產,包括物業(即使是自住或聯名物業)、車輛、銀行存款、股票、公積金/強積金等,均會被受託人接管並變賣以償還債務
  • 收入受監管:在破產期間,你的收入扣除你及家人「合理生活所需」後,餘額必須全數上繳給受託人作還款之用。
  • 資產轉移追溯期:為防有人惡意轉移資產,法律設有追溯期。受託人有權追討破產前5年內以低於市價轉讓的資產,或2年內轉讓給關聯人士(如親屬)的資產。

🚧 日常生活與工作的限制

  • 生活質素下降:破產期間,生活將受到嚴格限制,不能購買名貴物品、乘搭的士(除非有合理解釋)、申請任何信貸、投資,甚至為原有的人壽保險供款也可能受限。
  • 出境需申報:雖然可以離港,但每次出境前都必須通知受託人,並清楚交代行程目的及開支來源。旅費不能由破產人的資產或收入支付。
  • 特定職業受限:破產人士不能擔任某些專業職位,如律師、會計師、地產代理、證券交易商或保險代理人,相關牌照或會被吊銷。此外,亦不能出任有限公司的董事。
  • 信貸紀錄永久污點:雖然破產令一般在4年後會自動解除,但破產紀錄會永久保存在你的信貸報告(TU 信貸報告 解讀教學)中。這意味著日後申請信用卡、貸款或按揭將極為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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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出路「債務重組」:IVA、DRP方案比較

面對財務困境,除了破產,債務重組是另一個更具彈性和保留尊嚴的選擇。債務重組並非將債務一筆勾銷,而是透過與債權人重新協商還款方案,以較長的還款期及較低的利息,分期攤還所有欠款。常見的方案主要有以下兩種:

✅ IVA (Individual Voluntary Arrangement) 個人自願安排

IVA是受《破產條例》監管的法律程序。債務人需委託律師和會計師向法庭申請臨時命令,並向債權人提交一份還款建議書。此建議書需獲得佔總債務額75%的債權人投票同意,並得到法庭批准後方可執行。整個過程較為嚴謹和透明。

✅ DRP (Debt Relief Plan) 債務舒緩計劃

DRP是一種相對非正式的協商方法,不涉及法庭程序。債務人通常會委託專業人士(如會計師或顧問)直接與各大債權人(主要是銀行和財務公司)商討一個統一的還款方案。由於程序較簡單,費用亦相對較低,但前提是所有債權人都同意該方案。

簡單來說,IVA是「法庭上的談判」,具有法律約束力;而DRP則是「會議室裡的協商」,更講求雙方共識。兩者都能助你避免破產,但程序、費用和適用情況各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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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抉擇:債務重組 vs 破產分別在哪?

了解了債務重組破產的基本概念後,最核心的問題來了:兩者之間最關鍵的分別是什麼?以下透過一個清晰的表格為你全面比較:

比較項目 債務重組 (IVA / DRP) 破產
核心概念 重新協商還款方案,分期還清債務 法律程序,將資產變賣以償還部分債務
資產處理 一般可保留物業、汽車及其他個人資產。 所有資產(包括物業)均會被接管及變賣
銀行戶口 可以保留及正常使用 會被凍結,需向受託人申請重開,且受監管。
工作影響 影響較小,可繼續擔任專業職位及公司董事。 不能擔任特定專業職位(律師、會計師等)及公司董事。
日常生活 限制較少,可自由消費及出境。 受嚴格限制,不能有奢侈消費,出境需申報。
信貸紀錄 IVA會記錄在破產署名冊,完成還款後5年可移除。DRP不公開。信貸評級會受影響但可重建 永久記錄在案,信貸評級嚴重受損,難以重建。
私隱度 DRP私隱度高,IVA需刊登於政府名冊。 完全公開,破產令會於政府憲報及報章刊登。

如何選擇最適合你的方案?

看過以上比較,你會發現債務重組破產是兩條截然不同的路。選擇哪一條,取決於你的個人財務狀況、債務總額、收入穩定性以及你最希望保留的東西。

  • 考慮債務重組的情況:如果你有穩定的收入來源、希望保留現有工作(特別是專業人士)、想保住自住物業、並且有決心在未來數年內承擔還款責任,那麼債務重組(IVA或DRP)無疑是更佳選擇。它讓你以負責任的態度解決債務,同時將對生活的衝擊減至最低。
  • 考慮破產的情況:如果你的債務金額極其巨大,已遠超未來數年的償還能力,或者已經失業且短期內難以找到工作,名下亦沒有重要資產需要保留,那麼破產可能是一個無可奈何但必需的選項,讓你獲得一個重新開始的機會。

FAQ – 關於債務重組與破產的常見問題

破產期間可以去旅行嗎?

可以,但有嚴格限制。首先,你必須預先通知受託人,並詳細解釋行程目的、時間及同行人士。其次,所有旅行開支(機票、酒店、消費)都不能由你自己的資產或收入支付,必須由第三方饋贈,並需提供證明。任何未經批准的離港或動用個人資金的行為,都可能被視為不合作,導致破產期被延長。

債務重組會否影響我的家人?

一般來說,債務重組主要影響債務人本人。你的家人在法律上沒有責任為你還款,他們的信貸紀錄也不會受影響。然而,在計算你的每月還款額時,會考慮到你的家庭「合理生活開支」,這可能會間接影響家庭的整體可支配收入。但相比破產可能失去家庭居所,債務重組對家庭的衝擊已相對溫和。

解除破產後,信貸評級可以即時「洗底」嗎?

不能。這是一個常見的誤解。雖然破產令在4年後解除,你不再是法律上的「破產人士」,但破產的紀錄會永久保留在環聯(TU)的信貸資料庫中。金融機構在審批任何信貸產品時都能看到這個紀錄。要重建信貸,將會是一個漫長而艱鉅的過程,遠比債務重組完成後困難得多。

IVA和DRP哪個更適合我?

選擇IVA還是DRP,主要視乎你的債權人組合和債務複雜性。如果你的債權人主要是大型銀行或財務公司,他們對DRP的接受程度較高,選擇DRP可能更快、成本更低。如果你的債權人較為分散,包括一些小型公司或私人債主,他們可能不會輕易同意非正式的DRP方案,這時透過IVA的法律框架來處理會更有保障和約束力。

申請破產會否令我失去公屋?

不一定。根據房屋署的政策,單純因為租戶破產並不會導致其公屋單位被收回,因為公屋的租住權沒有現金價值。然而,破產受託人會評估你的家庭總收入和開支,如果你有能力租住私人樓宇,受託人有權反對你繼續居住在公屋。此外,如果你是「富戶」,則仍需遵守相關的富戶政策。

結論

總結而言,債務問題雖然棘手,但並非絕路。破產應被視為萬不得已的最後手段,因其帶來的後果是長遠且嚴重的。相比之下,債務重組提供了一個更積極、更具建設性的解決方案,讓你在保留資產和尊嚴的同時,有計劃地解決財務危機。在作出任何決定之前,最重要是全面評估自身的財務狀況,並尋求專業人士(如會計師、律師或認可的財務顧問)的意見,透徹了解債務重組破產分別,從而選擇一條真正適合自己、能夠引領你走出困境、重塑健康財務人生的道路。

*本文內容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僅供參考,不構成任何專業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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