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麼是傷殘津貼?|津貼類型簡介
傷殘津貼(Disability Allowance)是香港社會福利署為鼓勵殘疾人士自力更生而設的現金津貼,不同於長者生活津貼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不設資產審查,亦毋須就該筆津貼繳稅。申領者只要符合身心功能受損及居港要求,便可獲得定額資助,以協助支付日常生活或輔助器材開支。
依照領取金額及受影響程度,傷殘津貼主要分為:
- 普通傷殘津貼:每月固定津貼,適用於需要持續他人協助方能完成日常生活動作(如進食、更衣、行走等),或嚴重視力、聽力喪失之人士。
- 高額傷殘津貼:金額高於普通級別,針對在兩項或以上基本生活範疇中完全喪失能力,且需要全面照顧的殘疾人士。
根據現行規定,普通傷殘津貼金額約為HK$2,070,高額津貼為HK$4,140。
二、申請傷殘津貼資格是什麼?|基本與醫療條件一覽
申請傷殘津貼(不論是普通或高額)的人士,均須符合社會福利署規定的基本資格條件,包括居港年期、殘疾證明、以及相關的生活狀況。不過,普通與高額傷殘津貼之間仍有細節上的差異,特別是在「是否需要他人照顧」及「住院或寄宿」限制方面。
以下表格列出兩者的資格條件差異:
條件類別 | 普通傷殘津貼 | 高額傷殘津貼 |
居港年期 | 成為香港居民最少 7年(非永久居民亦可) | 成為香港居民最少 7年 |
連續居港紀錄 | 申請日前連續在香港居住不少於 1年,且該年內離港不超過90天 | 同左 |
醫療證明要求 | 經衞生署或醫院管理局指定醫生證明為嚴重殘疾,且殘疾情況持續不少於6個月 | 同樣為嚴重殘疾,但另須證明日常生活需他人照顧,且殘疾期同樣不少於6個月 |
住院/寄宿限制 | 無此限制 | 不能住在政府資助院舍/醫管局轄下醫院/特殊學校寄宿 |
🛈 常見誤解釐清:
有申請人誤會普通傷殘津貼也設有「住院或寄宿限制」,但根據社會福利署現行政策,這項限制只適用於高額傷殘津貼。如果申請人身處醫院、公立院舍或特殊學校宿舍,只要符合醫療定義下的「嚴重殘疾」,仍然可以獲批普通傷殘津貼。
三、傷殘津貼資產審查要求是怎樣的?
很多申請人關心「傷殘津貼資產審查」問題。相較於綜援或長者生活津貼,傷殘津貼採用「純功能評估+居港條件」模式——不設資產審查,也不審核家庭收入或財產狀況。
- 無需披露銀行存款、物業或投資組合
- 不計算配偶或同住家庭成員的收入
- 政府只根據醫療報告及功能評估表,核定申請人的實際需要
此做法旨在確保殘疾人士專注於醫療康復及日常自理,而不被複雜財務審核程序所困擾。
與其他津貼比較
津貼/援助類別 | 資產審查 | 家庭或個人收入檢視 | 功能或需索性評估 |
傷殘津貼 | X 無 | X 無 | ✔ 需醫生報告及功能評估表 |
長者生活津貼 | ✔ 有 | ✔ 有 | X 無 |
綜合社會保障援助 | ✔ 有 | ✔ 有 | X(有其他特別審查) |
實際例子說明:李先生(45歲)因重大交通意外導致右側肢體癱瘓,只能坐輪椅代步。但其家屬擁有自置物業及投資股票。由於傷殘津貼無需資產審查,他仍可憑醫療證明及功能評估,順利獲發普通傷殘津貼,以支付復康器材及家居改裝費用。
四、傷殘津貼可否工作?|法律與實務分析
不少申請者或家屬會疑問:申請或領取傷殘津貼後,是否仍可從事某程度的工作?這不但關乎申請資格,也直接影響實際生活安排。
法律原則:以「謀生能力」而非「是否有工作」為準
根據社會福利署的定義,申請人如「因身心狀況長期喪失謀生能力」,即可能符合申請傷殘津貼的條件。這裏所指的「謀生能力」並非完全禁止從事任何工作,而是根據以下原則判定:
- 工作是否有實質生產力與收入;
- 是否可獨立應對工作環境(如交通、操作設備、溝通等);
- 是否需完全依賴他人協助完成職責。
換言之,即使申請人間中從事少量兼職或義務性工作,只要不構成有效自力謀生,仍可視為合資格。
實務常見情況
情況 | 是否可申請/繼續領取傷殘津貼? |
完全無法工作、需全天候照顧 | ✔ 有可能符合高額津貼資格 |
可短時間從事低負荷工作(如家中代工、遙距文書) | ✔ 有機會獲批普通津貼 |
全職受僱、有穩定收入 | X 一般不符合「喪失謀生能力」 |
參考社署說明:有些長期精神病患者在病情穩定期間,可能進行輕量義工或社區活動,只要未被視作具謀生能力,亦可繼續申領津貼。
小貼士
如你正在考慮恢復部分工作能力,建議先諮詢社署個案主任或醫生意見,並如實申報職務性質、工作時間及報酬,以免日後因隱瞞資料而被追回津貼。
五、傷殘津貼申請流程與注意事項
傷殘津貼的申請雖不涉及資產審查,但在功能評估與醫療報告方面,仍有明確要求,申請人宜按步就班提交所需文件,並預留時間等候審批。
申請步驟總覽:
- 下載表格:於社署網站下載《社會保障援助申請表》及《醫生證明書》。
- 填寫個人資料:包括住址、身份證號碼、聯絡方式等。
- 醫療報告:到公立醫院或註冊私家醫生填寫評估表(社署有指定格式)。
- 遞交申請:可親身交到社署總辦事處或郵寄。
- 個案審批/社工約見:如有需要,社工會進行家訪或進一步了解情況。
- 審批結果通知:審批一般需時數星期至數月,通過後可追溯發放津貼。
常見延誤原因
- 醫生未能明確說明功能障礙狀況;
- 評估表格遺漏或不完整;
- 申請人同時領取其他資助未如實申報。
如被拒,如何處理?
若申請被拒,申請人可在收到通知書後30天內提交書面上訴。過往曾有因醫療報告表達不清或誤解傷情而被拒個案,在補交補充資料後獲重新審批成功。
實用建議:如對申請流程不熟悉,可先向地區綜合家庭服務中心的社工查詢,或請社區法律支援單位協助理解權益與程序。
六、總結|誰應考慮申請傷殘津貼?
傷殘津貼屬於香港社會保障體系中,針對身心障礙人士的重要現金支援。不論是否就業中、是否有資產,只要符合醫療功能受損與居港條件,都有機會成功申請。
適合考慮申請的人士包括:
- 因意外或長期病患導致生活自理能力明顯下降者;
- 已非全職工作者,或僅從事低強度、象徵式勞動;
- 需長期使用輔助工具(如輪椅、助聽器)維持日常生活;
- 視障、聽障、精神病患康復者,如仍未重建獨立謀生能力。
結語:誤解愈少,幫助愈多
現時不少人對「傷殘津貼資產審查」或「傷殘津貼可否工作」等細節仍存有誤解,甚至因自認不合資格而放棄申請。事實上,政府設定的申請標準以功能限制與照顧需要為主,並非單純以收入、資產衡量,申請前宜先查明具體條件,勿讓誤解阻礙所需支援。如你或身邊親友正面對殘疾後生活壓力,不妨主動了解「申請傷殘津貼資格」,或向專業社工查詢詳情,爭取合理資助,共渡難關。